此文節選自《我與李洪志一家在泰國的日子》一書,作者孫森倫(NATAWUT SMITTIPONG)為泰籍華人、李洪志二妹李萍的前夫,以歷史見證人的身份,回憶了自己與李洪志一家在泰國生活的真實經歷,再現了法輪功形成前后鮮為人知的真實故事。
本書封面及作者
為了錢倒賣自行車
李萍經常對我說她們家里的事。八十年代時,李洪志在長春糧油公司上班,薪資也不高,手頭經常沒有錢花。當時中國大陸對自行車的需求量相當大,但是有錢不一定就能買到一輛。
只要能有一輛自行車騎,就像現在駕駛一輛公路跑車一樣的拉風,引人注目。他知道妹妹李君的丈夫劉家奎在自行車廠工作,就打通關系,從自行車廠悄悄地買了十幾輛自行車,然后拉到李洪志老家公主嶺去販賣。只用一天的時間,就把所有的自行車全部都賣出去,并賺取了一百多元人民幣,這在那時的中國大陸,可以說是一大筆錢。
當時在中國大陸社會是不準許這樣做的,叫做“投機倒把”。李洪志也是一個特別會找機會、鉆空子的聰明人。
劉家奎事后還有些害怕,李洪志挖苦他說,劉家奎這種人,辦不了大事,現在這社會,臉皮厚,才吃得夠;臉皮薄,吃不著。
“酒肉穿腸過,佛祖管不了”
泰國烤肉,是李洪志最愛吃的泰國食物,每次吃好多盤,如果邊喝啤酒,邊吃烤肉,那么烤肉服務員則是忙不過來。
之后只要我有空閑,就會買啤酒給他喝,但經常被李美歌出來制止,不給李洪志喝。李美歌說修煉氣功不能喝酒。
“小孩子懂什么,酒肉穿腸過,佛祖管不了。”李洪志邊說邊喝,李美歌只會在一旁生氣,拿她爸也沒辦法。每次李洪志喝酒,李美歌都出來制止,且都要生李洪志的氣,她認為她爸爸不聽她的話。
李洪志說這次算了,下次不喝了。
李美歌總是不看他,也不吭聲。
因為李洪志的酒量大,飯量也大,所以每周無論是本人或者是李萍,都要到百貨公司購買很多食品,每次去購買的食品種類大都差不多,面條2—3打、豆瓣醬6瓶、碎肉5公斤、餃子皮5公斤,還有很多蔬菜。如果哪次買得少,就不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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