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開始清理戶外廣告 醫療廣告違規率達44%
今年上半年,昆明市工商局檢測廣告29600條,其中醫療廣告4560條,低俗的醫療廣告已引起了市民強烈不滿,昆明市人大代表、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建議工商部門加強對公交車低俗廣告治理后(詳見晚報8月15日A2/04版),戶外廣告的專項整治也提上了工商局的年度監管日程。
醫療廣告打擦邊球難監管
昆明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李彤說,由于法律法規不完善和經營者自律不夠,造成眾多醫療廣告“鉆空子”、“打擦邊球”,從而使他們監管困難。
“就像‘開始了嗎?已經結束了。’,這樣的廣告語沒有出現法規中的違規點,監管部門都沒有辦法對其進行定性處理。”李彤說,按照《廣告法》,廣告中沒有指代任何疾病,“企業可以辯稱是任何一種疾病,我們要取證也很難,只能上門‘勸導說服’企業自律。”李彤說,不僅廣告語中“開始”、“結束”、“有了”、“沒了”這樣的詞語沒有被廣告法等法規禁止,就連“人流”這種敏感詞語也沒有明文處罰,“最多只能定性為一般違法。”
李彤坦言,在對醫療廣告的處罰中最為嚴重的違法結果可以處罰最高上限3萬元,而類似于這樣“打擦邊球”的廣告,不能稱“最嚴重”,處罰也多為“1萬元”、“1.1萬元”等。
李彤說,一般一個月內,違規廣告多的有2000多條,而醫療廣告的違規率就占了44%,有時候違規率甚至達到50%以上,“但是真正查處的只有幾起,絕大部分都是只能要求其整改。”
昆明進行廣告專項整治
據李彤介紹,從7月23日至9月25日,昆明市工商局將開展為期兩個多月的戶外廣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動,特別是對市民意見大、影響惡劣的醫療廣告、房地產和旅游虛假廣告進行整頓。整治重點包括:廣告內容涉嫌虛假宣傳,帶有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情況,特別是在食品、藥品、醫療、房地產和旅游戶外廣告中存在虛假違法宣傳的。
“整治中又以醫療、房地產、旅游廣告為重中之重。”李彤稱,對于違法醫療廣告,特別是涉及“人流”、“增強性功能”、“保證和變相保證治愈各種疑難疾病”等廣告內容要按照《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昆明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法規依法整改和查處。
另外,戶外廣告中含有不規范中文、外國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等內容的情況也將嚴處。(連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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