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立兒童醫院內,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高河鎮的一名兒童在接受檢查(1月4日攝)。新華社記者 郭晨 攝
記者12日從安徽省衛生廳獲悉,通過衛生部專家復檢確認,安徽懷寧住院血鉛超標的24名兒童留樣標本血鉛值在正常范圍之內。
1月9日至11日,衛生部派出兩名鉛中毒檢測專家赴安徽,對懷寧縣24名因血鉛超標入院的兒童進行血鉛指標復檢。經對24名兒童(1月5日23份,1月6日1份)留樣血標本進行復檢,檢測結果全部在正常值范圍之內。
2010年12月下旬以來,懷寧縣高河鎮八一村部分兒童陸續自行或由當地政府組織來到安徽省立兒童醫院,要求進行血鉛檢測。在此期間,該院共對307名來自懷寧的兒童進行血鉛初篩,其中228名兒童血鉛超過100微克/升。醫院將其中23名血鉛超過250微克/升的孩子留院觀察。后經安徽省疾控中心1月5日確診檢測,23名兒童的血鉛指標已經正常。
針對之前安徽省立兒童醫院和省疾控中心的檢測結果不一致,該省衛生廳組織有關專家對此進行討論后認為,安徽省立兒童醫院和省疾控中心都有相關的血鉛檢驗資質,兩家按照各自不同的職能,采用不同的方法,其程序、方法都符合衛生部的相關規定。
專家認為出現檢驗結果的差異,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二者的方法、標本不一樣。兒童醫院采用鎢舟原子吸收法,標本為末梢血,是一種初篩檢測,疾控中心采用的是血中鉛石墨爐原子吸收法,標本是靜脈血,是一種確診檢測;二是二者檢驗的時間不同,兒童醫院進行的初篩檢測和疾控中心進行的確診檢測中間間隔5-12天,在此期間,兒童脫離原有環境,可導致體內鉛水平顯著下降;三是23名兒童初篩的血鉛水平在250-390微克/升之間,屬于中等偏低鉛超標,經短時間排鉛后較易恢復正常;四是兒童入院后,醫務人員采取輸液、食療、營養干預等治療措施,有助于體內鉛的排出;五是兒童代謝能力強,可在短時間內將鉛排出體外。
此間衛生部門還將本著群眾自愿的原則,協助當地政府對污染企業周邊的群眾進行血鉛檢測,對需要治療的群眾予以治療。
據安徽官方稱,懷寧縣高河鎮部分兒童血鉛超標事件是由于博瑞電源有限公司違法排污造成的,目前涉污企業已停產,懷寧縣環保局局長被停職。
來源:中新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