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享受過政策性住房或擁有個人私宅,卻申請經適房。11月15日,海南省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對屯昌縣五金公司、屯昌縣公路分局兩家單位不符合申購經適房資格的40人給予指標取消,確保了經適房分配的公開、公平與公正。
記者從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了解到,屯昌縣五金公司向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遞交的該公司購買五金小區經濟適用房人員購房資格審查復函中表明,五金公司共有90余人遞交了經適房申請,其中初步通過資格審查的共73人,18人因不符合購房條件被取消資格,屯昌縣公路分局共有近百人遞交了購房申請,初步確定41人符合購房條件,22人因不符合購房條件被取消資格。
據了解,被取消購房資格的原因為其中一部分申購人已享受過政策性住房,面積為60余平米至120余平米不等,另有一名申購人既享受過政策性住房,同時還在屯昌縣城擁有180余平米的私宅,另有一部分申購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個人原因主動退出了申請,此次共有40人被取消申購資格。
屯昌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保經適房、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開、公平與公正。(記者李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