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建議授權福建為未入境臺灣本島居民簽發五年期臺胞證
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福建全國政協委員梁綺萍等提交提案,建議授權福建為尚未入境的臺灣本島居民辦理五年期臺胞證,并在簽發臺胞證與簽注收費方面實行與港澳相關單位同樣的標準和價格。
提案提出,目前,港、澳中國旅行社仍系為未入境臺灣本島居民直接辦理五年期臺胞證的唯一機構,公安部僅授權福建省為尚未入境的臺灣離島居民直接辦理五年期臺胞證。臺灣本島居民須先在福建口岸申領一次有效臺胞證入境后,再到內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換領五年期臺胞證。此外,港澳中旅辦理五年期臺胞證的費用僅為大陸辦理費用的3/4。
鑒于當前福建已成為臺灣居民入境大陸首選通道,臺灣本島居民特別是臺灣中南部民眾希望享有與金馬澎地區居民同等出入境政策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提案建議,授權福建為尚未入境的臺灣本島居民辦理五年期臺胞證,或者先授權福建為尚未入境但來福建省參會參展的臺灣本島居民辦理五年期臺胞證;國家有關部委制定統一收費標準,同意福建與港澳相關單位在簽發臺胞證與簽注收費方面實行同樣的標準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