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在2009年度房價進一步高漲的形勢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引人關注。據了解,壓縮房地產投機利潤空間、提高騙購違法成本、保障經濟適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內容。
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托,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聯合起草的住房保障法,不久前已提交給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內部討論。
針對使用不正當手段騙購經濟適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國主張將其入罪,以提高這種行為的違法成本。
購買后再出售經濟適用房能夠帶來巨額利潤,導致許多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使用不正當手段騙取經濟適用房,造成原本有需要的申請人無法如愿。住房保障法的一個基本目的就是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權利,而具體的保障對象則是中低收入群體。
“騙購經濟適用房的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就是因為這種行為的違法成本太低。”王玉國說,“我個人認為,這種行為分析起來符合刑法上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完全可以詐騙罪論處。”但目前,圍繞將騙購經濟適用房的行為以詐騙罪論處的主張,還存在很大的爭議。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編輯:張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