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據長樂市政府官方網站2月5日發布的消息,長樂市政府作出決定,向每位福建長樂“1.31”(拉丁酒吧)火災遇難者家屬墊付25萬元賠償款。
長樂市政府各級各部門按照省、福州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長樂市政府為解除死者家屬后顧之憂,不再為較長的訴訟時間困擾,與死者家屬再次續簽補充協議,在死者遺體火化之后,市政府按照每位遇難者在原已議定15萬元墊付款基礎上,再按追加10萬元的相同標準,一次性向所有遇難者的家屬再墊付賠償款,待最終責任認定后,再依法向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索賠追討事故的賠償款項。
據記者了解,截至發稿時止,已有10位死者家屬代表在協議上簽字。
目前,在福建省、福州市相關醫院的精心治療和護理下,24名傷員中有23名傷員病情穩定,1名重傷員病情漸趨穩定。長樂市政府在先期墊付20萬元醫療費的基礎上,又追加30萬元資金墊付醫療費。
另據記者了解到,趕赴現場調查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王沁林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透露說,“這個酒吧是違法經營,沒有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就擅自違法開業。”
目前,省火災事故調查組還在全面深入開展調查工作。
(中國日報記者 胡美東 實習記者 朱興鑫 編輯 鄧京荊)